天津地區辦理廣播電視節目許可證
申請條件包括:
a)具有立法人資格,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b)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人員、資金和工作場所,其中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
c)在申請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1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章程應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a)章程中包含所有股東信息;申請報告應該按照辦事指南中的模板要求填制并加蓋公章;
b)申請人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索取企業章程;
c)申請人自行提供簡歷、證明材料,如:培訓證書。
2《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申領表應主要審查:所填寫信息應與提供相關證件信息一致。
3申請報告應主要審查:申請報告中應有申請設立該資質的明確意思表述,報送部門為市文廣局。
4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簡歷應主要審查:申請人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簡歷一份。
5主要管理人員的參加相關培訓證明應主要審查:主要管理人員應不少于三名相關培訓證明指具有相關的本科學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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